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二、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,因限定了死亡率而引發爭議:這樣做是否會導致大醫院拒收重症患者,讓生命垂危的病人只能“回家等死”?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趙明剛29日就此進行一一回應。(7月30日《新京報》)
  政府行使國家管理職責,衛生計生委作為政府醫療衛生管理部門,對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提出一系列指標,是必要的。將“患者死亡率”參考指標,納入標準化考評管理,當然也是必要的。“患者死亡率”之所以引起社會大眾和醫療行業的廣泛吐槽,醫患雙方兩邊不討好,是因為這是一把雙刃劍,既能傷著醫院及醫生,又能傷著社會及患者。很自然,醫患雙方都必須為自己的利益著想。醫方為了降低“患者死亡率”,極有可能拒收疑難危重患者,省得麻煩出在自己身上。患者為了求生,當然希望“死馬也要當作活馬醫”,必然擔心醫生拒絕為自己治療。
  客觀上講,人總是要死的,除了意外,不是老死,就是病死。而且老死也常表現為病死。但是當事人患者,自然不願意這樣想,總是覺得自己是有希望活下去的,自己的病是能夠甚至是應該治好的;患者家屬從感情和利益兩方面,也都會把患者不治而亡的責任釘在醫生頭上。基於管理考核的“患者死亡率”指標,以及患者及其家屬“死在醫院總是不合理的”之觀念,醫生會設法規避風險,則是很理性的行為。儘管衛生計生部門發狠,“如果有個別醫療機構違反規定,推諉患者,我們一定會依法依規嚴肅查處”,那也不是長久治安之計。
  衛生計生委似乎處於兩難境地,左右不是。考核“患者死亡率”,會迫使醫生為了自身利益設法迴避疑難危重患者,這也是患者的擔憂;不考核“患者死亡率”,如何促使醫護人員恪盡職守,盡心儘力?這同樣是患者的擔憂。另外,絕非所有的病都能治好,誰也不能保證病人不會死在醫院,如何讓醫護人員盡職,同時對醫護人員公平?這顯然是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。本人認為,“患者死亡率”只是硬幣一面,必須關註硬幣的另一面,才叫“全面、公允”。另一面就是“疑難危重患者治愈率”。
  收治疑難危重患者多的醫生,死亡率就容易上去。死亡率上去對醫生來說是壞事,如何鼓勵有能力的醫生大膽探索、勇於赴湯蹈火?那就是用“疑難危重患者治愈率”來獎賞,或以此沖銷“患者死亡率”。不難設想,考核“患者死亡率”還有一個好處,就是不鼓勵自我考量力不能及的醫生,為了攬住“醫療業務”而冒太大風險收治疑難危重患者,以便患者能及時轉移到更有能力的醫生手裡,這對患者更加負責。只是必須同時用“疑難危重患者治愈率”來鼓勵有能力的醫生願意收治疑難危重患者。科學管理需要全面公正,需要辯證分析。
  文/柏文學  (原標題:“患者死亡率”,還需硬幣的另一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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